江西省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5年江西新余养老金调整政策有了新变化,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确定,全省420万相关退休人员将受益。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此次调整对象为江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 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 定额调整 从2025年1月起,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23元,这体现了公平原则,无论退休人员工龄、养老金基数或原单位性质,均按此统一金额执行,属于“普惠”性质,保障了养老金基础增幅,覆盖所有群体,不设门槛。
- 挂钩调整
-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6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满一年增加0.4元,尾数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若属一次性缴费人员(按赣府厅发〔2010〕29号等文件办理的超龄参保群体),统一按15年缴费年限计算。这兼顾了制度设计公平性与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特殊群体权益。
-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根据2024年12月的个人养老金标准,按0.45%比例增加。例如,某退休人员2024年12月养老金为4000元,则2025年1月起,每月挂钩增加金额为18元。该部分调整与原有养老金水平成正比,保证了待遇水平较高人员同步提高,也不会影响低收入群体基本保障。
- 倾斜调整
- 高龄人员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照顾,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1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 军转干部倾斜:保障安置到地方、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如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按平均水平补足。
为了更直观地展示调整情况,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比表格:
| 调整类型 | 具体内容 | 调整标准 |
|---|---|---|
| 定额调整 | 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每人每月增加23元 |
| 挂钩调整 | 与缴费年限挂钩 | 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元;超过15年每满一年增加0.4元;一次性缴费人员按15年计算 |
| 挂钩调整 |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 按2024年12月个人养老金标准的0.45%增加 |
| 倾斜调整 | 高龄人员倾斜 | 70 - 74岁每月加31元;75 - 79岁每月加36元;80 - 84岁每月加41元;85岁及以上每月加46元 |
| 倾斜调整 | 军转干部倾斜 | 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按平均水平补足 |
此次江西新余养老金的调整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平性、激励性和对特殊群体的关怀,通过多种调整方式相结合,让退休人员能够更好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保障了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各地人社、财政部门也将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力争尽快将养老金调整资金发放到位,确保政策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