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元/0.6%/20元
2025年,四川达州养老金迎来重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定额增加22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增加0.6%,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多项倾斜政策同步实施,全面提升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
一、调整对象与实施时间
- 调整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及2024年12月核定养老金并从2025年1月起发放的人员)。
- 实施时间: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二、调整办法与标准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22元,所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统一享受。
挂钩调整 (1)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2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0.6%。 (2)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0.4元;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0.8元。
调整类别具体标准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22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
2024年12月养老金×0.6%
缴费年限挂钩
≤15年:0.4元/年;>15年:0.8元/年
适当倾斜调整 (1)高龄退休人员: -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每月增加12元; - 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每月增加27元; - 年满90周岁及以上,每月增加41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 按地区类别每月分别增加2元、5元、9元、15元、23元、33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确保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倾斜类型增加标准(元/月)70-79周岁
12
80-89周岁
27
90周岁及以上
41
艰苦边远地区
2、5、9、15、23、33(按地区类别)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
- 提高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20元,同步国家政策,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
- 适用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与保障
- 资金渠道:调整所需资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列入年度基金支出预算。
- 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按比例从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列支;无余额的,全部由统筹基金支付。
- 特殊群体:未参保、服刑等人员按原规定或暂不调整。
此次四川达州养老金2025年变化,通过定额、挂钩、倾斜多重方式,兼顾公平与激励,重点关怀高龄及边远地区群体,同步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民生福祉的高度重视,为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