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黑龙江绥化高温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依据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范畴,应并入计税。
税务处理要求
高温津贴需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统一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若企业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高温补贴,且未明确属于免税项目(如“高温作业津贴”),则需并入工资薪金计税。
注意事项
企业发放高温津贴时,应明确标注是否属于免税项目(如防暑降温专项津贴),否则默认需纳税。
实物补贴需按凭证标注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结论 :黑龙江绥化高温津贴属于应税收入,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建议企业规范津贴发放流程,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