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陕西安康的高温补贴领取周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均可享受 。
一、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与条件
发放标准
- 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由用人单位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 。
- 防暑降温费:室外作业人员15元/天,其他人员10元/天,发放时间为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至8月15日) 。
对比项 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 适用人群 高温作业劳动者 全体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主体 用人单位 财政/企业成本列支 是否强制 是 否(福利性质) 发放条件
- 气温≥35℃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且无法有效降温 。
- 例外: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不得在35℃以上环境作业 。
二、权益保障与违规处理
用人单位责任
- 严禁以饮料、药品冲抵津贴,不得因高温停工扣减工资 。
- 需提供防暑设备、调整作业时间(如40℃以上停止户外作业) 。
劳动者维权途径
- 投诉渠道:12333热线或属地劳动监察机构 。
- 需保存考勤记录、温度证明等证据 。
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在酷暑环境下的重要保障,安康市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益,及时核对发放记录。若遇违规,可通过正规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