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元/天(露天作业)与8元/天(其他作业)
2025年6月至9月,宁夏固原市符合条件的高温作业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高温津贴作为法定权益,其适用对象、发放标准及防护措施需明确界定,以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安全与健康。
一、适用人群与条件
1. 核心适用群体
- 露天作业人员:包括建筑工人、环卫工、快递员等需长期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岗位。
- 非露天但高温环境作业人员:如工厂车间、厨房等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室内作业者。
2. 排除范围
- 非全日制或临时性岗位中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 因个人原因未采取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措施而导致中暑的情形。
二、发放标准与执行要求
1. 补贴标准
| 岗位类型 | 补贴金额(元/天) | 温度条件 | 防护措施要求 |
|---|---|---|---|
| 露天作业 | 12 | 日最高气温≥35℃ | 提供避暑时段、清凉饮料等 |
| 室内高温作业 | 8 | 工作场所温度>33℃且无法降温 | 配备通风设备、定期轮岗等 |
2. 执行规范
- 发放时间:津贴按实际高温天数计算,不得以饮料、物资替代。
- 违规处理:用人单位未发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赔偿。
三、健康防护与权益保障
1. 用人单位责任
- 提供防暑降温设备(如风扇、空调)及清凉饮品。
- 调整工作时间,避开11:00—15:00高温时段。
2. 劳动者自我保护
- 穿戴透气衣物,及时补充水分及电解质。
- 出现头晕、恶心等中暑症状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就医。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极端环境下健康权的重要体现。露天作业与室内高温环境的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通过政策保障与多方协作,才能实现劳动安全与生产效率的双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