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甘肃白银的高温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的法定津贴,旨在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权益,但这笔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范畴,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免税项目,因此用人单位在发放时应将其并入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收入中,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高温津贴的定义与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是针对在特定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设立的法定劳动保护津贴,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
- 发放条件: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时,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
- 发放标准:根据甘肃省的统一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从事高温、露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此标准适用于甘肃白银地区。
- 发放时间: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8月和9月这四个月 。津贴按劳动者在岗期间的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和发放 。
(二)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的区别 在实际操作中,常将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混淆,两者在性质、税务处理上存在显著差异。
性质不同:
-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性质的津贴,是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工作应得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具有法定强制性。
- 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范畴,是企业为改善职工生活条件而提供的福利性补贴,更多体现为企业的自主福利行为。
税务处理对比: 以下表格清晰地展示了两者在个人所得税处理上的区别:
对比项目 | 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 |
|---|---|---|
收入性质 | 工资、薪金所得 | 职工福利费 |
是否免税 | 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计税方式 | 并入当月工资总额,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形式发放,均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
企业税前扣除 | 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 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
(三)劳动者权益与注意事项 劳动者应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确保高温津贴能够足额、及时领取。
- 权益保障:高温津贴是法定权益,不能用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如饮料、药品)来替代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 维权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个税缴纳:虽然高温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法定劳动保护措施的性质。劳动者在获得这笔收入时,应理解其已被纳入工资总额进行纳税申报。
甘肃白银地区的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重要保障,其发放标准和时间遵循甘肃省的统一规定。尽管这笔收入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它作为工资性津贴的法律地位和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护作用不容忽视。明确区分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理解自身的薪酬构成和税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