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查所有家庭成员存款,但需核查家庭经济状况。
宜昌市的大病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对不同类型的救助对象有不同要求。对于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四类医疗救助对象),民政部门会核查家庭财产状况,但并非所有家庭成员存款都会被纳入核查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一、补助对象分类及核查要求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一至三类)
- 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前三类救助对象无需额外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 其资格由民政部门动态管理,主要依据既有社会救助身份认定。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四类)
- 需满足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标准。
- 核查范围包括:
- 家庭成员人均存款不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36倍;
- 无多套房产(超过人均住房面积1.5倍)、非居住类房屋或高价值机动车辆(评估超10万元)等资产。
二、申请流程中的经济核查
- 收入证明
需提供患者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由单位或民政部门核实出具。
- 财产核查方式
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系统核查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信息,无需申请人主动提交存款明细。
三、注意事项
- 动态管理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救助身份有效期为12个月,期满需重新认定。
- 特殊情形
若家庭成员有重大经营资产(如船舶)或高额存款,可能不符合申请条件。
宜昌市大病医疗补助政策旨在精准帮扶真正困难的群体,家庭经济核查是确保资源合理分配的重要手段,但并非对所有存款进行逐一审查。建议申请前通过民政部门或医保局了解具体细则,确保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