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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三孩是有产假的。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能获得相应的产假时长保障,且在产假期间还有一系列权益保障。
(一)扬州生三孩产假规定
- 产假天数
女方生育三孩,在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根据《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若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生育情况|产假天数| | ---- | ---- | |顺产三孩|158天| |难产三孩|158 + 15 = 173天| |生育多胞胎(以三孩且多一个婴儿为例)|158 + 15 = 173天|
- 其他相关假期
- 育儿假: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 产前检查假: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 产前工间休息: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二)产假期间权益保障
- 生育津贴 职工在产假期间按照标准享受生育津贴。生育三孩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若难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 费用承担 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 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 社保补贴 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需准备《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等材料。
扬州生三孩不仅有产假,而且在产假天数、权益保障、费用补贴等方面都有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保障了生育三孩女职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