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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执行甘肃省统一的育儿假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双方每年可分别享受15天育儿假。
一、育儿假基本规定
1. 天数标准
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5天育儿假,假期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使用,当年有效,不跨年累计。
2. 期限范围
育儿假适用期限为子女年满三周岁前,以子女周岁周期计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至满三周岁前一日为计算周期)。
二、享受条件与适用范围
1. 适用对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包括初婚、再婚夫妻及合法收养子女的家庭。
2. 申请材料
需向用人单位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等材料,经单位审批后即可休假,具体流程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准。
三、假期权益与保障
1. 工资待遇
育儿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正常工作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减薪或变相解除劳动合同。
2. 配套支持
陇南市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灵活休假安排,支持建立托育服务设施,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同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补贴(每月300元/孩)及生育保险待遇。
甘肃省主要生育相关假期对比表
| 假期类型 | 天数 | 享受对象 | 期限范围 | 工资待遇 |
|---|---|---|---|---|
| 育儿假 | 15天/年/人 | 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 | 子女满三周岁前 | 正常出勤标准 |
| 产假 | 180天 | 女职工 | 分娩前后 | 按生育保险或正常工资发放 |
| 陪产假(护理假) | 30天 | 男职工 | 女方产假期间 | 正常出勤标准 |
| 独生子女陪护假 | 不少于15天/年 |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 | 父母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期间 | 正常出勤标准 |
育儿假是甘肃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陇南市严格落实省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假期保障。夫妻双方可根据育儿需求合理规划休假时间,用人单位需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共同营造友好的育儿环境。建议有需求的家庭提前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具体申请流程,确保充分享受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