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泰安分时电价政策,峰谷电价计算规则如下:
一、时段划分与电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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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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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1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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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 :基础电价0.4元/kWh上浮100%,即0.8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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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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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11:00-14: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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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 :基础电价0.4元/kWh下浮90%,即0.04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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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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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段 :冬季10:00-11:00、夏季0: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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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 :基础电价0.4元/kWh下浮70%,即0.28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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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费计算示例
以月用电量100千瓦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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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段用电95千瓦时 :95 × 0.8 = 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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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段用电5千瓦时 :5 × 0.04 = 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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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电费 :76 + 0.2 = 76.2元
若峰段用电60千瓦时,谷段4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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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段电费 :60 × 0.8 = 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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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段电费 :40 × 0.04 = 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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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电费 :48 + 1.6 = 49.6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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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差变化 :2025年峰谷价差达0.76元/kWh,较之前政策提升显著,建议通过储能设备降低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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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调整 :夏季谷段提前至凌晨,尖峰段延长至深夜,需关注最新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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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政策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旧标准(峰段上浮70%、谷段下浮70%)已过时。
建议用户根据用电习惯调整用电时段,例如将大功率设备安排在谷段使用,以充分享受电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