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医保基数17200元代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基准值,属于2025年厦门市医保缴费基数上限范围(22164元)内的申报值,直接决定个人和单位的每月医保缴费金额。 该数值基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若实际工资超过基数上限则按上限缴费,不足下限则按下限(4500元)执行,确保缴费公平性与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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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依据
医保基数17200元由职工上年度1-12月工资性收入的月均额计算,包含基本工资、奖金等经常性收入。厦门市规定基数范围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2025年下限4500元、上限22350元),17200元处于合理区间,反映较高工资水平。 -
缴费计算方式
- 个人缴纳:按基数2%计算,17200元对应月缴元。
- 单位缴纳:比例为8.5%(含6%统筹基金+2.5%个人账户),单位月缴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基数档位,按8.5%全额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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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影响与福利
基数越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越多(如17200元每月计入元),门诊报销额度及住院待遇相应提升。但超出上限部分(如工资25000元)仍按22350元缴费,不额外增加福利。 -
申报与调整规则
基数每年由单位统一申报,调整时间为社平工资公布后(通常7月)。工资变动或新入职人员需重新核定,离职/换岗则按实际在职月份均摊计算。
提示:医保基数直接关联保障水平,建议职工定期查询缴费明细,确保基数与工资匹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闽政通APP”试算最优缴费方案,平衡当前支出与长期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