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医保基数22200元是指2017年丹东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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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依据
丹东市医保基数采用2017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计算公式为: $$ \text{基数} = 2017年社平工资 \times 300% = 22200元/月 $$
该数值为当地医保缴费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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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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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2017年社平工资300%以上的职工,超过部分不计入医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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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60%的部分按60%基数缴费,高于300%的部分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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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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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和,个人缴费基数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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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确定后1年内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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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明
该基数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医保缴费,2017年的数据为基准线。若需了解2024年最新标准,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总结 :22200元是丹东市2017年社平工资的3倍标准,用于计算医保缴费上限,实际缴费金额需结合个人工资与单位基数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