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医保基数28100元是指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的年度缴费基数上限,即参保职工月工资超过2341.67元(28100÷12)时,需按此基数上限缴纳医保费用。这一数值基于沈阳市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设定,直接影响单位和个人每月医保缴费金额的计算。
-
基数28100元的计算逻辑
沈阳市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根据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调整。2025年医保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341.67元(28100÷12),对应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073元(8073×300%≈2341.67×12)。若职工月工资高于2341.67元,单位和个人的医保缴费均按28100元/年的基数封顶计算。 -
对缴费金额的具体影响
- 单位缴纳部分:单位缴费比例为8.6%,按28100元基数计算,年缴费2416.6元(28100×8.6%),月均201.38元。
- 个人缴纳部分:个人缴费比例为2%,年缴费562元(28100×2%),月均46.83元。
此基数仅针对医保和生育保险,其他险种(如养老、失业)基数可能不同。
-
适用人群与例外情况
该基数适用于:- 月工资高于2341.67元的在职职工;
- 企业申报职工医保时需统一按此上限核定高收入者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基数固定为8073元/月,不适用28100元标准。
-
基数调整的规则与时间
沈阳市每年7月调整医保基数,依据最新全口径平均工资重新核定上下限。若职工工资波动或政策变化导致基数调整,缴费金额将同步更新。
提示:医保基数关系报销待遇与个人账户余额,建议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电子税务局查询实时缴费数据,确保申报准确。高收入者需注意基数上限对长期医保福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