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保基数17200元的公积金月缴存金额为17200元×5% = 860元。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50%,即单位和个人每月各缴纳430元。
1. 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的5%,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此比例适用于大部分职工,具体缴存基数需在政策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调整。
2. 缴存基数上下限
东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元至27391元。若工资高于上限,则按上限计算;若低于下限,则按下限计算。社保基数17200元在此范围内,因此可直接按此基数计算。
3. 特殊情况调整
如遇单位调整缴存基数,需根据职工工资变化重新核定,但每年只能调整一次。新入职或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按其第二个月的工资或当月工资核定。
4. 公积金账户用途
缴存的公积金可用于购房、租房、还贷、支付物业费等。职工可通过线上平台或银行网点查询余额及办理相关业务。
总结
社保基数17200元的职工,每月公积金缴存金额为860元,单位和个人各承担430元。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住房相关支出,建议职工关注政策调整,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