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社保基数25700公积金计算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确定后,可以计算出个人和单位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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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根据提供的信息,社保基数为25700元,因此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也应为2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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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在5%到12%之间自主确定。假设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都为10%(这是一个常见的比例,但具体比例应以单位实际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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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存额计算:
- 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 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总月缴存额 = 个人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代入数值计算:
- 个人月缴存额 = 25700 × 10% = 2570元
- 单位月缴存额 = 25700 × 10% = 2570元
- 总月缴存额 = 2570 + 2570 = 5140元
当社保基数为25700元,且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为10%时,个人和单位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为5140元。具体数额应以单位实际规定的缴存比例为准。
总结: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得出当社保基数为25700元,且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为10%时,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为5140元。请注意,具体数额应以单位实际规定的缴存比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