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社保基数26700公积金计算
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已经完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缴存基数核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以职工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
缴存基数上限: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淄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4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767.5元。
-
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
月缴存额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假设某职工的社保基数为2670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均为12%,则该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如下:
- 单位缴存部分:26700元 × 12% = 3204元
- 职工缴存部分:26700元 × 12% = 3204元
- 总月缴存额:3204元 + 3204元 = 6408元
当社保基数为2670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均为12%时,该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为6408元。
总结: 根据淄博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当社保基数为2670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均为12%时,公积金月缴存额为6408元。具体计算方法如上所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