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内蒙古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26,635元 (以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上限为3倍计算)。但需注意,实际缴存金额还受个人工资与单位缴费比例的影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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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计算公式
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执行5%-12%的缴存比例,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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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若某职工2025年缴存基数为13,200元,单位按8%比例缴存,则其月缴存额为:
$$13,200 \times 8% = 1,056 \text{元}$$若单位按12%比例缴存,则月缴存额为:
$$13,200 \times 12% = 1,584 \text{元}$$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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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限(26,635元),但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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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存比例以单位实际执行为准,职工可在政策范围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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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职工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认具体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