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则,2025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4,700元时,单位和个人每月的缴存额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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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单位缴存比例范围为5%-12%,且单位与职工比例需一致。若按12%比例计算: $$24,700 \times 12% = 2,964 \text{元}$$
若按5%比例计算:
$$24,700 \times 5% = 1,235 \text{元}$$单位月缴存额范围为 1,235元至2,9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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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个人缴存比例通常为5%-12%,与单位比例一致。若按12%比例计算: $$24,700 \times 12% = 2,964 \text{元}$$
若按5%比例计算:
$$24,700 \times 5% = 1,235 \text{元}$$个人月缴存额范围为 1,235元至2,964元 。
二、全年缴存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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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档 (单位/个人各5%):
$$24,700 \times (5% \times 2) = 2,470 \text{元/年}$$ -
最高档 (单位/个人各12%):
$$24,700 \times (12% \times 2) = 6,924 \text{元/年}$$ -
实际案例 :若按10%比例计算,全年缴存额为:
$$24,700 \times (10% \times 2) = 4,940 \text{元/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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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上限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451元(2023年调整后),但实际计算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且不得超过此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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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单位需在每年7月1日前完成新一年度基数的申报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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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可通过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社保部门渠道查询账户明细。
以上计算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及2024年基数调整结果,实际缴存比例需以单位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