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工医保卡外地可以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部分地区可便捷使用,还可通过备案和电子凭证等方式实现跨省结算等。
辽宁职工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目前辽宁已有9座城市实现了医保联网和异地结算,包括沈阳、抚顺等;全省14市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共有135家医疗机构为外地来辽参保人提供就医直接结算,辽宁参保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持卡就医也能直接结算。不过,辽宁职工医保卡在外地使用存在一些条件限制。
需持有符合国家标准二代以上的社保卡,就医的医院必须加入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参保人要在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异地就医的备案。若是辽宁省内,医保卡可跨市使用,只要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就能在指定地区的医院报销和缴费,和在本地区就医结算一样,但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直接结算遵循参保地政策;若是辽宁省外,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辽宁还开展了跨省转诊转院直接结算工作,扩大了覆盖范围,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扩大到异地转诊人员,从城镇职工医保扩大到城镇居民医保,对农村居民也有相应结算措施。并且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简化流程,要求各市按“最多跑一次”原则,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程序,还可通过“辽宁医保”小程序备案,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提供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医保电子凭证也可跨省使用,但需医院完成电子凭证改造。
辽宁职工医保卡在外地使用有一定的便利性,但使用时一定要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条件、目的地医保政策以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开通相关服务,提前做好准备,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