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给员工提供医保卡,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医保。若未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用,公司可能面临罚款,员工也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明确公司违法行为
- 试用期未缴医保:部分公司以员工处于试用期为借口拒绝缴纳医保,这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医保权益。
- 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医保:用人单位未按员工月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医保费用,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二、员工维权途径
- 劳动仲裁: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医保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诉讼: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追讨权益。
- 投诉举报:向当地医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
三、个人补救措施
- 自行参保:若公司未缴医保,员工可自行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以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 医保缴费记录查询: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个人参保信息,确保自身权益。
四、总结与建议
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医保不仅侵害员工权益,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员工应积极维权,同时注意个人参保以规避风险。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尽早采取行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