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职工医保政策,目前 不设等待期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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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计划》明确说明,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不设免责期 ,参保人员自2025年7月1日起即可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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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计划覆盖单位团体参保,保障期限为一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适用于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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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医保的区别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身(由单位或个人缴纳)通常设有等待期,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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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若断交超过3个月,需等待6个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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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当月缴纳即次月起生效。
但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作为额外保障,不纳入上述等待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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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上海职工医保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第二医保”)自2025年7月起生效,无等待期;而常规职工医保需根据缴费方式和断交时长确定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