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
根据福州市医保政策调整情况,医保统筹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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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 8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0元 (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400元/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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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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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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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起付线同样为 8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2万元 。
二、住院统筹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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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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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首次起付标准为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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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起付标准为 300元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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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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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职人员65%-75%、退休人员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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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6万元以内60%、6万-14万元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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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6万元以内55%-90%、14万元以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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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时间
以上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普通门诊待遇的调整(起付线降至8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000元、报销比例提升)是响应省级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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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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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元 (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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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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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告,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