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能否购买医疗器械取决于当地政策,但部分医疗器械如符合条件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如深圳仅支持医保目录内器械,而宁波已叫停智能手表医保支付。
根据国家医保局政策,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费用,但需在定点药店购买并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如血压计、血糖仪等,而医保统筹基金通常不覆盖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例如,华为智能手表因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被部分地区允许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但广州、上海、浙江等地规则不一,部分城市明确限制或禁止此类商品使用医保支付。
各地政策存在显著差异:上海允许在定点药店购买新增的32种医疗器械,深圳仅限医保目录内器械,浙江宁波已叫停智能手表的医保支付。《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器械风险等级不同,二类器械如血压记录仪可经审核后纳入支付范围,但需以医疗功能为核心,非医疗功能比例较高的产品(如融合支付、通讯功能的智能手表)可能面临合规争议。非处方药与部分医疗器械可通过门诊统筹报销,但需提供医生处方,且多数地区不报销医疗器械。
医保卡购买医疗器械需分清“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差异,优先参考当地政策,并确保产品具备明确的医疗用途。部分智能穿戴设备因医疗属性不足或存在医保滥用风险,使用前应核实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