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家属可以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且仅限特定近亲属,“家庭共济”功能可实现这一用途。
参加了职工医保,可通过办理“家庭共济”,授权个人账户余额给父母、配偶和子女等近亲属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这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属使用的主要方式。但需注意并非所有家庭成员都能使用,只有办理了“家庭共济”的近亲属才行。被共济人必须参加基本医保,且仅限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和岳父岳母不在范围内。
办理“家庭共济”,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线上办理,部分特殊群体也能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就医购药时要使用患者本人的卡(码),因为“家庭共济”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卡(码)本身,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原则,即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截至相关数据统计时,全国已基本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内家庭成员间的共济,部分地方已实现省内不同城市间的家庭共济,今年1至8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18亿人次,共济金额262.57亿元。截至9月16日,11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26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预计到今年年底各地将实现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明年起将探索推动跨省共济。
如果有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属支付费用的需求,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按规定办理“家庭共济”,并按正确方式使用医保卡(码),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