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于2015年10月25日全面推开,实现全市8个旗县市区全覆盖,30万参保居民可享受政策,通过大病保险与意外损伤保险模式,缓解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该政策由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导,在基金收支平衡基础上,利用结余基金合理筹集大病保险资金。参保人员因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达14万元,同时将8种恶性肿瘤及12种靶向药纳入保障范围,按35%比例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压力。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2000元,而意外损伤住院费用也纳入大病保险按政策报销。
2024年数据显示,政策实施后通辽市居民参保率显著提升,基金累计结余持续增加,医疗资源合理分配效率提高,有效避免因病致贫、返贫现象。通辽市参保规模从2015年的30万人扩大至2025年的逾150万人,实现从试点到全民覆盖的跨越式发展。政策推动下,市内就医率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同步增强,居民参保意识增强,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进一步巩固社会保障体系。参保居民需按时续缴保费,利用线上或线下渠道便捷完成缴费,确保大病保险权益持续性,保障家庭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