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请补助,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常见补助类型有大病医疗救助、特定基金救助及针对特殊群体的补贴,部分地区还对困难残疾人及计划生育家庭有相关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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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各地普遍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政策,一般要求申请人是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且医疗费用达到一定自付标准。救助比例和限额因地区而异,如泸州对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12000元(特困人员、孤儿全额救助);深圳对医疗救助对象在省内合规医疗费用超1.4万部分,医保部门按80%比例倾斜救助,年度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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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基金救助:部分地区设立专项基金,如“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符合条件的建设者及其子女可申请。该基金不限户籍,救助重大疾病(含28种重疾、罕见病等)或孤独症患者,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1万部分按40%资助,最高5万/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清单、诊断书等材料,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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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贴:三类群体可能有额外补助:一是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如泸州年满60岁且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父母可申领960元/年奖励扶助,若患慢性病可办理门诊特殊疾病;二是残疾人,泸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元/月,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可申领“圆梦助学”补贴;三是困难家庭临时救助,上海对医保报销后自付超家庭收入、货币财产不超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补助,北京对重大疾病致困家庭按自付费用比例给予1-5万救助。
家庭申请补助需准备病历、费用单据、收入证明、户籍材料等,按所在地政策向民政局、医保局、残联等机构提交申请。建议优先核实户籍地具体政策,确保材料齐全以提高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