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申请大病救助需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附疾病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经逐级审核公示后发放救助金。关键流程包括材料准备、社区初审、上级审批和公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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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部分地区要求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工作人员核实材料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后续提交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审核。 -
审核与公示
乡镇政府复审后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名单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救助对象名册。 -
救助金发放
资金通常由乡镇政府发放,或通过社会化方式直接拨付至申请人账户,具体标准依当地政策而定。
申请时需注意,同一医疗诊治仅能申请一次救助,且流程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