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不写病历不仅会处罚医院,对涉事医护人员自身也会有相应处罚,严重情况甚至会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或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这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处理医疗纠纷时的关键证据。若医务人员未履行这一职责,无论是未填写病历、填写不规范,还是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都会面临法律后果。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可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并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若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甚至可能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病历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更大。一旦查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相关医务人员会被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若造成严重后果,则会被开除,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病历的规范化管理对医疗安全至关重要。医院需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质控并落实惩处措施;医务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确保病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患者有权索要病历资料,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病历不仅是医疗活动的记录,更是法律认可的医疗纠纷证据,各方都应重视其规范书写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