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结合您提供的社保基数18200元,计算结果如下:
-
费用扣除标准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3500元费用。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费用扣除标准
-
即:18200元 - 3500元 = 14700元。
-
-
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
根据2017年标准,1470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参考当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假设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具体以当年税率表为准)。
-
-
应纳税额计算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即:14700元 × 25% - 1005元 = 2875元 - 1005元 = 1870元。
-
注意 :
-
以上计算基于2017年标准,当前(2025年)的税率及起征点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
-
若涉及特殊津贴、公积金等免税项目,需在计算后进一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