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社保基数为140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社保基数 - 起征点(5000元)
= 14000元 - 14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二、税收结果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5000元),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低于起征点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应缴税款为 0元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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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仅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的情况,此处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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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社保基数中包含五险一金,需从工资中扣除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以当地最新社保政策及税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