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社保基数为8600元时,个人所得税扣除情况如下:
一、基础计算(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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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8600元减去起征点5000元,剩余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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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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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000元按3%税率:3000×3% =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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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600元按2%税率:600×2% = 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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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90 + 12 = 102元
(注:部分来源显示为150元,可能与税率计算细节或起征点调整有关,建议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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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除社保后的计算(假设五险一金基数为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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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及公积金扣除
五险一金总额为8600×18% = 1548元,加上起征点2000元,合计35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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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8600 - 3548 = 50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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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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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000元按3%税率:3000×3% =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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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2052元按20%税率:2052×20% - 1410 = 6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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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90 + 69.2 = 159.2元
(速算扣除数按20%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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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由于不同来源计算结果存在差异,建议通过西藏昌都当地税务局或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税率及起征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