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单位:元)
二、假期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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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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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30天,共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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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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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80天(独生子女假)不计入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计算基数与补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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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选择
-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则以本年度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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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足规则
- 若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差额由单位支付;若低于原工资,单位补足差额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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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职工 :按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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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标准 :不超过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五、示例计算
以2024年数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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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月均工资7000元,产假178天,津贴 ≈ 415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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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月均工资8000元,产假128天,津贴 ≈ 34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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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 :月均工资9000元,产假113天,津贴 ≈ 3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