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医保卡确实可以跨市使用,且2025年已实现全省联网直接结算,无需垫付现金。关键亮点包括:覆盖全省定点机构、支持门诊/住院/购药一站式结算、备案流程线上化(漳州/三明/南平除外),具体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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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福建省医保局明确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执行就医地价格、参保地报销标准,涵盖职工和居民医保。例如,福州参保人在泉州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三级医院职工医保统筹支付75%(退休人员80%)。 -
备案与使用流程
- 免备案地区:除漳州、三明、南平外,其他地市无需备案,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即可在联网机构直接结算。
- 线上备案: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3分钟完成长期居住或临时就医备案,有效期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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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与注意事项
- 报销差异:医疗服务按就医地定价,但报销比例和限额遵循参保地标准。例如,厦门职工在宁德购药,耗材支付限额按厦门政策。
- 特殊情形: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跨省就医需单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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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场景示例
- 跨市购药:厦门医保卡可在泉州定点药店扫码支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自费补足。
- 转诊治疗:需通过参保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20%。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定点机构,并确认参保地最新政策。若遇结算失败,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热线(如福州0591-12345转医保)核查备案状态或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