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不是低保报销,但低保户可优先享受大病救助政策。两者属于不同层级的保障制度: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解决基本生存问题;大病救助是医疗保障,针对重大疾病的高额医疗费用。关键区别在于低保是生活补贴,大病救助是医疗费用专项补贴,但低保户因经济困难可叠加享受更高比例的大病救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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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质不同
低保属于社会救助体系中的生活保障类补贴,针对收入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提供基本生活支持;大病救助则是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专门为重大疾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例如,尿毒症患者通过大病救助可降低透析自费部分至300元/月,而低保金仅用于日常开支。 -
报销顺序与叠加规则
低保户需按“先医保、再大病救助、后医疗救助”的顺序报销。例如,住院费用先由医保报销60%,剩余部分符合条件可申请大病救助报销70%,最终自付部分可能再通过医疗救助报销60%,总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非低保户的大病救助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通常更低。 -
申请条件与覆盖范围
低保户凭低保证可直接申请大病救助,且部分病种(如癌症、器官移植)享受专项政策;非低保户需满足收入或医疗费用门槛。全国30种重大疾病(如白血病、肺癌)纳入专项救治,低保户可优先获得全额或高比例救助。 -
地方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对低保户实行“零起付线”或住院押金减免,如北京低保户住院最高报销8万元,江苏特困人员目录内费用100%报销。农村与城镇低保户的救助比例也可能不同,需咨询当地民政或医保部门。
提示:低保家庭应保留完整医疗票据,及时向居委会或定点医院申请“一站式”结算。若自付费用仍过高,可进一步申请民政临时救助或慈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