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未到账时,劳动者可以正常申请离职,但需注意生育津贴的发放与离职状态的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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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与生育津贴的关联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生育津贴的领取与是否在保状态直接相关。若生育津贴未到账即离职,可能导致社保中断,从而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但若生育津贴已审批完成,仅因未到账而离职,仍可正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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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责任与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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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在生育津贴审批后及时发放,若拒绝发放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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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应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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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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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确认生育津贴是否已审批完成,若未到账可向人社局咨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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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离职,建议等待生育津贴到账后再办理手续,避免因社保中断影响后续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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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