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领取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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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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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显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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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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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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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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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再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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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产、引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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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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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妊娠周数、分娩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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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清单(用于报销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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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
- 泰安市内实名制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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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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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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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等特殊情形需额外提供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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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渠道
- 可通过“泰安医保”小程序在线提交材料,避免材料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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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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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确保职工生育前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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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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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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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保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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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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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材料不齐全,需在规定时间内补缴或补正
以上信息综合了泰安市最新政策及经办指南,确保材料准备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