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扬州职工医保等待期统一为3个月,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的人员需按规定完成缴费后方可享受待遇。关键亮点包括:①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②连续缴费满6个月可解锁生育津贴待遇;③退役军人、应届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可豁免等待期。
等待期具体规则
- 新参保人员自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起计算等待期,需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3个月后,第四个月开始享受门诊及住院待遇。
-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重新参保的,需重新计算等待期;不足3个月补缴的,视同连续参保不设等待期。
- 灵活就业人员按自然月计算等待期,需提前足额预缴3个月费用,系统自动开通待遇权限。
特殊情形处理
- 医保关系跨省转入扬州时,若原参保地缴费未中断,提供参保凭证可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免除等待期。
- 单位集体参保的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生工伤的,等待期内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 新生儿出生当年度随父母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待遇衔接注意事项
等待期结束后系统不会自动提醒,参保人需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查询待遇开通状态。建议在等待期结束前完成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避免影响医疗费用结算。若因单位欠费导致等待期延长的,个人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滞纳金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