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广西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根据生育政策及生育子女数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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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98天(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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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60天(2025年新增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夫妻)。
合计 :基础产假与奖励假共 158天 。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假期天数计发。若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职工分娩前用人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公式 :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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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生育津贴按上述标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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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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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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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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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生育当月开始参保缴费的基数为准,若期间缴费基数有变化,按分段计算。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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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前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与产假一致,但2024年9月1日起延长至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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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政策 :延续了158天的总天数,但未明确提及奖励假,需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年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