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金额由个人工资、单位平均工资及产假天数共同决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产假天数
若单位平均工资高于个人工资,则按单位标准计算;反之,则按个人工资计算。
二、参考金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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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个人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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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98天:4500 ÷ 30 × 98 ≈ 1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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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128天:4500 ÷ 30 × 128 ≈ 19200元
(适用于单位平均工资低于或等于4500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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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位平均工资计算
若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高于4500元,例如5000元,则生育津贴为:5000 ÷ 30 × 产假天数,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天数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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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单位平均工资的界定标准不同(如是否包含津贴、奖金等),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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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处理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局或单位人事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确保计算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