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核定表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材料,用于核算和发放生育津贴金额。 其核心功能包括确认参保资格、计算津贴标准、记录发放信息,直接关系到产妇能领取的补贴数额。办理时需通过单位提交,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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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申领人需在上海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或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且在生育当月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流产、宫外孕等特殊情况也可按规定申领津贴。 -
核定表内容
表格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生育类型(顺产/难产/多胎)、产假天数、单位平均工资基数等关键数据。其中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计算津贴的核心依据,直接影响发放金额。 -
办理流程
- 产后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 需携带身份证、生育证明、出院小结及单位盖章的核定表
- 审核通过后,津贴一般于20个工作日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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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津贴标准:顺产按128天产假计算,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
- 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医院等级证明,否则按上海最低标准核算
- 离职人员:生育时已断缴但此前满12个月缴费的,仍可申领
生育津贴核定表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建议提前核对缴费记录、留存医疗凭证,避免因材料缺失延误申领。单位人事部门通常可协助完成填报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