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24年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含住院、门诊慢性病及新生儿专项保障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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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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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80%,三级70%;起付线根据医院等级递减(一级3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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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一级90%,二级80%,三级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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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 职工医保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居民医保自2024年12月1日起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5种门诊慢性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
二、门诊慢性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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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统筹
- 居民医保覆盖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60%,单病种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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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直接结算病种
- 除高血压、糖尿病外,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病种,参保人持医保码可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费用。
三、新生儿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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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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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户籍新生儿出生即自动参保,无需缴费,享受医保待遇。2.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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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基层医疗机构50%,二级40%,三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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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一级85%,二级75%,三级65%。### 四、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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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统一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支付比例60%,鼓励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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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平台 :系统停机期间需垫付费用,恢复后结算或手工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权威信息源,涵盖住院、门诊及新生儿专项保障,具体实施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