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医保新规,东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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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该政策明确要求各市互认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备案后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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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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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类型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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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原则上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支持先就医后备案(出院前补办备案可结算当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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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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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依据 :按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由就医地决定可报销项目;按参保地政策确定报销比例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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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全省统一认定,更换参保市后无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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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建议
参保人需通过“粤医保”等官方渠道完成备案,选择省内跨市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直接结算。
东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后,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报销,无需垫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