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等7类病种,报销时需先行自付5%乙类药品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共享20万元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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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血液透析、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精神分裂症特定药物、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及苯丙酮尿症7类特殊病种,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后享受待遇。 -
报销规则
门诊特殊病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使用乙类药品需个人先承担5%费用。报销比例依据医院级别,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后按60%报销,二级及以下起付线400元后按75%报销。 -
额度与流程
特殊门诊与住院共享年度20万元统筹支付限额。患者需持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定点机构申请备案,通过后次月生效,长期治疗病种需定期复审。
提示: 及时备案并选择定点机构可最大化报销权益,具体病种细则及材料要求可咨询医保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