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门诊报销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提供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及“两病”门诊保障,报销比例最高达90%,年度限额最高2500元。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零起付线、70%报销比例,年封顶130元;职工医保起付线200元后按55%-70%比例报销,年封顶2500元。特殊疾病门诊病种扩至45种,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单独设限额,结算均支持“一站式”刷卡。
兰州市门诊报销分为三类保障: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享零起付线、70%报销比例,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130元,大学生按高校规定执行。职工医保则按医疗机构等级差异化报销:三级医院在职55%(退休60%)、二级医院在职60%(退休65%)、一级医院在职65%(退休70%),起付线200元后最高报2500元/年。
特殊疾病门诊覆盖45种病种,城乡居民和职工均可申请最多两个病种,报销比例70%-90%。其中“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报销90%,其他病种70%,年度限额叠加5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单独设置限额(高血压400元/年、糖尿病800元/年),报销比例70%,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需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定点机构“一站式”刷卡结算,异地就医备案后门诊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特殊疾病门诊需提交《申请表》及病历资料至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审批后持《审批单》就诊。注意:普通门诊额度跨年清零,特殊疾病门诊待遇需定期重新审核。
提示: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兰州医保”官方渠道或县区经办窗口查询最新细则,合理规划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