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四川省门诊特殊疾病(门特)报销比例及上限如下:
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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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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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80%(原70%基础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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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68%(原50%-65%基础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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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专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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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 :80%(无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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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90%(覆盖靶向药和免疫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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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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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上限 :5万元(起付标准500元后,统筹基金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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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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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2000元(统账结合)或880元(单建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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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2500元(统账结合)或1100元(单建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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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付标准与自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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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500元(第一、四类病种不计起付,第二、三类病种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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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需扣除起付标准及医保目录外费用后,按比例支付
四、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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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基本医保后进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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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依次报销城乡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五、适用范围
- 慢性病种 :2025年新增62种慢性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及成都市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