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保卡门诊可以报销,且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高达80%。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可报销60%,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5%,重特大疾病特药报销比例达80%。关键亮点包括:基层就医报销比例更高、慢性病用药享专项保障、家庭账户可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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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门诊报销
参保居民在定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医保目录内费用报销60%,县级机构不低于50%,年度限额约30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还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比例60%且无起付线。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报销,起付线40元,在职职工年度限额1800元(退休人员23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浮动,如三甲医院报销55%,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65%-80%。 -
门诊慢性病与特药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等15种以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5%,部分病种年度限额5000元。抗癌药等特药通过“双通道”管理,报销80%(需先自付20%)。 -
家庭账户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绑定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支付门诊自费部分或居民医保缴费,但需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办理绑定。
提示:门诊报销需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并定期关注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