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以下为具体说明及操作要点:
一、法律依据与赔付顺序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实际操作中需遵守**“责任优先”原则**:
- 赔偿顺序为:侵权方→商业保险(如车险)→医疗救助→医保垫付
- 医保仅在侵权方赔偿不足或无法履行义务时启动补充支付。
二、报销申请特殊流程
- 先行垫付申请材料
- 公安机关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终结书》(若经诉讼)
- 第三方经济状况证明(如低收入证明、破产文件)
- 医疗费用结算
- 需提供完整医疗费用清单及第三方赔偿明细
- 医保仅报销扣除第三方赔偿后的差额部分。
三、常见误解澄清
- 误区1:第三方责任事故一律不报销
事实:工伤认定后可启动工伤保险支付,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通过工伤渠道申报 - 误区2:医保垫付后可免除第三方责任
事实:医保机构享有代位追偿权,垫付款项需从后续赔偿款中返还。
四、争议维权途径
- 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第三方责任争议申诉表》
- 申请医疗费用复核(需在结算后60日内提出)
- 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保险待遇纠纷。
建议遭遇第三方责任伤害时,优先通过司法途径明确责任归属,同时保留医疗票据、责任认定书等关键证据。涉及复杂赔付情形可向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专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