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费医疗报销目录涵盖药品、诊疗项目及特殊治疗,核心亮点包括:通用药品目录优先报销、门诊住院双轨审核、部分高值项目需自付比例。以下是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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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范围
以《湖北省直属单位公费医疗用药目录》(第四版)为准,仅限药品通用名称或复方制剂名称,商品名需同步标注。临床处方需规范书写,门诊采用复式处方或电子双处方,住院费用清单需明细药品剂型、规格及费用。 -
诊疗项目规定
不予报销项目:胶囊镜检查、热疗水疗、保健推拿、牙科美容(如洁牙、种植牙)等;部分高值治疗(如心脏搭桥、血液透析)需个人自付5%,副省级以上干部及离休人员除外。肿瘤和精神病按普通疾病标准审核。 -
报销流程与比例
门诊慢特病分11种特殊疾病和27种慢性病,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80%-91.2%;住院按医院等级差异化报销,一级医院职工医保最高92%,居民医保90%,大病保险年度限额30万元。
合理利用公费医疗需关注目录动态调整,确保用药与诊疗符合报销规范,避免因项目不符或手续不全导致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