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用药报销名录主要分为甲类(100%报销)、乙类(部分自付)和丙类(全自费),涵盖西药、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其中抗癌药等高价特效药近年逐步纳入报销范围,但营养滋补类、血液制品等明确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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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与报销标准
- 甲类药品:临床必需、价格低,全额报销(如常用抗生素)。
- 乙类药品:疗效好但价格较高,需自付10%-50%(如部分降压药),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 丙类药品:非临床必需或高价药(如进口抗癌药原研药),需完全自费,占比超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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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与限制
- 西药和中成药是报销主体,中药饮片采用排除法(127种不予支付)。
- 营养滋补品、动物脏器制品、酒制剂等明确不报销,急救用血液制品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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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与惠民政策
- 近年新增格列卫、赫赛汀等高价抗癌药进入名录,减轻重症患者负担。
- 各省可调整乙类药目录,报销比例因地而异,需结合当地政策查询。
提示:实际报销以最新医保目录为准,建议通过官方平台或医院药房核实具体药品类别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