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异地医保后回原地看病可以报销,但需满足备案条件且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关键点包括:备案后双向结算(无需取消备案)、报销比例等同参保地(如基层医疗机构可达95%)、未备案需手工报销(材料齐全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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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报销前提: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备案后可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结算。长期备案者回参保地就医时,直接持医保卡结算,无需额外手续。临时外出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期内回参保地享受同等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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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与参保地一致:备案后,住院、门诊等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标准。例如,江西参保职工在广东基层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仍为95%。未备案或急诊抢救后补备案,可能降低报销比例(如部分省份临时外出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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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流程:若未提前备案,需先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后提交材料(如医保卡、原始票据、出院小结等)申请手工报销。部分地区要求出院前补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时效。
提示:各地政策细节不同,建议通过参保地医保官网或热线确认备案要求和材料清单,避免因流程疏漏影响报销。